彼得-辛格為《動物非物》撰寫的序言




書名:動物非物----動物法在西方

作者:曹菡艾

法律出版社

“動物解放”一詞1973年首次在媒體上出現,是我在《紐約書評》發表的一篇文章中使用的。這篇文章題為"動物解放",我在文章的開始這樣寫道:

我們大家都熟悉黑人解放、同性戀解放和其他很多運動。隨著婦女的解放,一些人認為我們的道路已經走到了盡頭。有人說,以性別進行歧視是普遍接受和毫無掩飾進行歧視的最後一種形式,即使在那些崇拜自由思想的圈子裡,那些長久以來因沒有種族歧視而感到自豪的人均認為如此。然而,我們應該時刻提防人們談論"剩下的最後一種歧視形式"。

在那篇文章中,我呼籲說,儘管人和非人動物之間有明顯差別,但是,我們同動物共同有著感覺痛苦的能力,這即意味著,動物,同我們一樣,擁有利益。如果我們完全因為動物不屬於人類的原因而忽視或無視動物的利益,那麼,我們這一立場的邏輯就無異於最公然的種族主義者和性別歧視主義者的邏輯,這些人認為屬於他們自己同一種族或性別的人具有優越於他人的道德地位,唯一理由是他們所屬的種族或性別,不論其他特性和品質如何。雖然大多數的人可能比非人動物在推理或其他智能方面更有優勢,但是,用這一點來劃線區分人和動物,理由不夠充分。一些人,例如,嬰兒和智力有嚴重缺陷者,他們的智能低於一些動物,但如果有人建議說我們在這些智障者身上做實驗來檢驗家用產品安全性能,讓這些人慢慢痛苦死去,我們對此建議都絕對會深感震驚。當然,我們也絕不會容忍將這些人禁閉在小籠箱裡,然後將他們殺死、吃掉。然而,我們願意接受對非人動物的如此行為,這恰恰表現了"物種歧視"--這種歧視偏見存活了下來,因為它對優勢群體比較便利,這一群體不是白人,也不是男性,而是全體人類。

我寫的那篇文章和在那篇文章基礎上撰寫的書,時常被視為引發了"動物權利運動",[1]儘管該運動的倫理立場基礎不需要對權力之說引經據典。當今有關動物道德地位的辯論所處境態同1973年最明顯的區別是,在20世紀70年代初,幾乎沒有什麼人認為如何對待某個動物是一個值得慎重考慮的倫理問題,而今天,這種想法已沒有什麼市場。在動物道德地位的辯論方面,當時歐美的情形同今天中國的情形有些相似。那時沒有什麼動物權利或動物解放組織,動物福利只不過是愛貓愛狗人士之閑情,為更重要的大事操心的人最好不要對此浪費筆墨。今天,情況非常不同,人們如何對待動物的行為時常成為新聞。動物權利組織在所有工業化國家均十分活躍,美國的動物權利組織"倫理對待動物協會"(PETA)現有一百萬名會員和支持者。知識界也進行了各抒己見的辯論(1974年,根據一份有關動物道德地位的書目統計,從西元1年到西元1970年之間,僅撰寫了94份這方面的文章作品,但從1970年到1988年,卻有240份。[2]如果今天統計,書目數量一定會高達數千份)。有關動物的討論不僅僅是一個西方現象,有關動物與倫理的重要著作被翻譯成世界多數主要語言,包括日文、韓文和中文。

要評估這一辯論,有必要區分兩個問題。第一,物種歧視本身是否有理由站得住腳。物種歧視認為有理由單憑某一生靈是否屬於智人這一物種而因此給予或不給予優待。第二,如果不能為物種歧視提出辯護理由,人類是否還有其他特征能讓我們區別對待人和動物,認為如何對待人比如何對待非人動物道德意義更為重大。

認為物種本身是視一些生靈比另一些生靈更具道德意義的充分理由這一觀點,往往是人們臆斷的,而很少道出理由。一些人撰文好像是在辯護物種歧視,但實際上是對以上第二個問題提供了肯定的答案,辯論說人和其他動物具有在道德上的重要區別,因此讓我們有理由更為重視人的利益。[3]確實,人和動物有一些區別,而且,在一些情形下,這些區別很重要,但最重要的事實是我們同動物共同具有感受痛苦的能力,這就是說,動物,同我們一樣,擁有利益。

也許《動物非物》這本書在中國贏得廣大讀者的一個障礙可能是存在著一種普遍看法,認為有關人的問題總是比有關動物的問題更為重要。既然在中國仍然存在著貧困,有人因此會說關心動物是本末倒置,先後次序擺得不對,也許這些關心動物的人對動物過於感情用事,過於喜愛動物。然而,認為人類的問題一貫比動物的問題更為重要的觀點本身正是對人類特殊優待的偏見思想導致的結果,是需要批評的。試想,一個歐洲人說,我們不應該關心亞洲的問題,因為涉及歐洲人的問題總是比涉及亞洲人的問題更為重要。我們肯定會合理地視這種觀點為種族主義觀點,肯定會拒絕接受這種觀點。那麼,對於不同物種生靈的利益,我們為什麼卻欣然接受類似的偏見呢?遭受痛苦不是一件好事,不論屬於哪一物種的生靈遭受痛苦都是壞事。而且,即使人類感受痛苦的能力在某些方面同動物遭受的痛苦不同,我們仍應該看看那些受苦受難的動物如此驚人的數量,而且要減少或完全避免這些巨大規模的痛苦實際上並非難以做到的事。每年,世界范圍內僅用於食品的動物,不包括魚在內,超過千億以上。這些動物絕大多數生活在擁擠不堪的工廠農場的悲慘境地之中,被運走、宰割,對其利益絲毫沒有任何考慮。如果我們放棄那種認為只有我們同一物種的人類成員遭受痛苦才值得考慮的偏見,那麼,這些如此巨大的痛苦宇宙應是我們最為關注的對象。此外,不像人類的一些問題那樣難以解決,動物絕大多數的痛苦是我們能夠較容易消除的。

取締工業飼養動物方式不僅能有助於動物,而且能幫助生產更多而不是更少的食品供人類消費,並能消除溫室氣體排放和水污染的一個主要來源,也能保護否則被大型農業工廠排擠掉的小型農戶作業。禁止取締農業動物飼養工廠不能實現善待動物的所有目標,但是,在這方面對動物的倫理關懷不僅能有益於動物,而且能有益於人。

我希望《動物非物》這本書能廣為讀者細心閱讀,因為隨著中國經濟日益繁榮,中國將面臨著如何對待動物的重要抉擇,而成萬上億的有感知生靈的命運將與此息息相關。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生物倫理學教授

彼得-辛格

2007年9月